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处理方式有哪些?权利受到损害的超过多久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2023-04-12 14:10:29 来源:法制法律网
一、签订建设工程合同应具备的条件
签订建设工程合同应具备的条件如下:
1.初步设计已经批准;
2.项目已列入年度建设计划;
3.有能够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文件、技术资料;
4.建设资金与主要设备来源已基本落实;
5.招投标的工程中标通知书已下达。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二、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为几年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特殊情况可以申请适当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处理方式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处理方式:准备起诉状和相关的证据材料,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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