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能办理取保候审吗?有权办理取保候审的机关有哪些?
2023-05-19 09:01:09 来源:法制法律网
一、法院能否办理取保候审
法院能办理取保候审的。有权办理取保候审的记关包括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提出保证人;而是交纳保证金。
二、申请取保候审一般需要多少钱
取保候审的保证金起点数额为一千元,具体根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济状况,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等情况确定收取保证金的数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
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保证金的数额。提供保证金的人应当将保证金存入执行机关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
三、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取保候审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